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一种基于新型前缘缝翼开启结构技术的无人机
发布时间:2024/7/2 15: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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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实施细则》,对我会已组织鉴定的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如有异议,请实名提出。电话88210761,Email: zjjssc@163.com

科技成果公示表

成果名称

一种基于新型前缘缝翼开启结构技术的无人机

完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1

平湖丰瑞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二路988号10幢4楼

完成人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对成果的贡献

1

周忠海

丰瑞农业科技

研发负责人

2

丁开衫

丰瑞农业科技

数据测试

3

陆佳浩

丰瑞农业科技

系统设计

4

孔重生

丰瑞农业科技

结构设计

评价(鉴定)委员会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专业领域

职称

1

董红召

浙江工业大学

无人机

教授

2

傅建中

浙江大学

机 械

教授

3

盛云庆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

机 械

教授

4

杨继隆

浙江工业大学

机 械

教授

5

计亚平

中国机械科学院浙江分院

机 械

教授

评价(鉴定、验收)意见

2022年9月29日,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在平湖组织召开了由平湖丰瑞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的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一种基于新型前缘缝翼开启结构技术的无人机”(项目编号:2021D60SA4011673)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工作技术总结、产品检测、科技查新和用户使用等报告,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鉴定意见如下:

1.提供的资料基本齐全、规范,符合鉴定要求。

2.项目产品设计前缘缝翼开启组件结构布局,通过设置支撑板、加强杆、舵机、驱动板、拉杆等,根据飞行速度利用舵机驱动前缘缝翼开启0°、10°、20°三种角度,提高了无人机的飞行性能。产品在前缘缝翼开启组件结构布局和三角度缝翼开启设置上有创新,技术处国内同类先进水平。

3.项目产品经深圳市华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所测指标符合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任务和相关标准要求,经用户使用,反映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企业已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其生产设备、工艺工装和检测手段能满足批量生产要求。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产品的开发是成功的,同意通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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