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呼末二氧化碳检定装置
发布时间:2024/7/2 17: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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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实施细则》,对我会已组织鉴定的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如有异议,请实名提出。电话88210761,Email: zjjssc@163.com

科技成果公示表

成果名称

呼末二氧化碳检定装置

完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1

浙江纳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浙江省新昌县中小微科技企业创业园1幢341

完成人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对成果的贡献

1

肖 鹊

浙江纳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

肖 军

浙江纳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新品试制总负责

3

韩伟锋

浙江纳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机电设计

4

陈妃妃

浙江纳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艺设计

5

初 晓

浙江纳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软件设计

本项目成果已通过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组织的鉴定。

评价(鉴定)委员会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专业领域

职称

1

胡旭东

浙江理工大学

机电

教授

2

傅建中

浙江大学

机械

教授

3

陈国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机电

教授

4

杨继隆

浙江工业大学

机械

教授

5

赵治栋

浙江省电子学会

自动化

教授

2022年12月24日,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在新昌组织召开了由浙江纳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承担的浙江省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呼末二氧化碳检定装置”(项目编号:2022D60SA658300)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项目的技术总结、检测、用户使用和科技查新等报告,审查了相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以下鉴定意见:

1、提供鉴定的资料基本齐全、规范,符合鉴定要求。

2、项目产品开发了标气浓度补偿模块和低流阻气体流道,对标气输出浓度进行环境大气压补偿,在低流量下,仍能保证主流呼末二氧化碳的准确检测,提高了呼末二氧化碳的检定精度。产品在补偿模块和流道设计等方面有创新,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件,技术处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3、产品经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检测,所测指标符合项目计划任务书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产品经用户使用,反映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4、企业已通过ISO13485: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生产设备、工艺工装和检测手段等能满足批量生产要求。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产品的研制是成功的,同意通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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