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佩戴舒适性眼镜架
发布时间:2024/7/4 9: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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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实施细则》,对我会已组织鉴定的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如有异议,请实名提出。电话88210761,Email: zjjssc@163.com

科技成果公示表

成果名称

佩戴舒适性眼镜架

完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1

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省瑞安市马屿镇工业区

完成人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对成果的贡献

1

杨智先

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

2

江晓黄

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

工艺设计

3

陈大平

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

工装、制图

4

苏池肥

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

产品试制

5

邹自端

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

产品检测

本项目成果已通过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组织的鉴定。

评价(鉴定)委员会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专业领域

职称

1

陈国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机电一体化

教授

2

龙江启

温州大学

车辆工程

教授

3

翁茂荣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

副教授

4

杨洁

温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工业自动化

研究员

5

杨继隆

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机械

教授

评价(鉴定、验收)意见

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于2022年12月29日在瑞安组织召开了由浙江方氏眼镜制造有限公司开发的“佩戴舒适性眼镜架”(项目编号:2022D60SA354456)省级新产品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产品研制和技术工作总结等报告,审查了产品检测、科技查新及用户使用意见等材料,察看了产品样品。经讨论,形成鉴定意见如下:

1、提供的资料基本齐全、规范,符合鉴定要求。

2、项目产品通过弹性软垫设计,增加佩戴者配带眼镜的舒适度,降低对耳部的压迫感,提高佩戴的舒服度;利用定位柱卡入定位孔内,通过螺丝与连接螺孔配合,便于磨损镜腿的更换。产品已获实用新型专利1件,技术处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3、产品经国家眼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所测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计划任务书要求。经用户使用,反映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企业已通过I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生产装备、工艺工装和检测手段能满足批量生产的要求。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产品的试制是成功的,同意通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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