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香榧酒
发布时间:2024/7/4 9: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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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实施细则》,对我会已组织鉴定的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如有异议,请实名提出。电话88210761,Email: zjjssc@163.com

科技成果公示表

成果名称

香榧酒

完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1

浙江旭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诸暨市璜山镇五新村五灶西路2号

2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中路298号

3

旭璟(杭州)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中路298号农创园

完成人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对成果的贡献

1

陈琳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总设计

2

冯永才

旭璟(杭州)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艺调试

3

沈国新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工艺设计

4

卢红伶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试制生产

5

蒋陈凯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产品试制

6

章建芳

浙江旭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

7

胡文君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检  验

评价(鉴定)委员会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专业领域

职称

1

李松涛

浙江中医药大学

养与食品卫生学

教  授

2

杜 群

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林  学

教授级高工

3

童品璋

浙江省香榧产业协会

林  学

教授级高工

4

相兴伟

浙江工业大学

营养学

教  授

5

曲道峰

浙江工商大学

食品科学

教  授

评价(鉴定、验收)意见

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于2023年2月18日在杭州组织召开了由浙江旭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香榧酒”(计划编号:2022D60SA631954)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听取、审查了产品试制工作和技术总结、产品检验、科技查新和用户使用报告等资料,经讨论质询,形成鉴定意见如下:

1.提供鉴定的资料齐全、规范,符合鉴定要求。

2.产品首次采用优质香榧的副产品(低温榨油后香榧饼粕)作为酿造白酒的原料,实现了香榧副产物高值化利用;优化酒曲配方、改进发酵和蒸馏工艺,使香榧酒中的甲醇含量降低至1.12g/L,促发了香榧风味物质的产生,出酒率由7%提升至15%产品相关技术已获发明专利1件,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3.产品经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FA22121197),所测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新产品试制计划要求,经用户使用,反映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企业已通过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和EJ/T 9001-2014核工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生产设备、工艺和检测手段能满足批量生产要求。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产品的开发已达到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的要求,同意通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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