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无人机降落伞自动弹射伞仓
发布时间:2024/7/2 15: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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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实施细则》,对我会已组织鉴定的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如有异议,请实名提出。电话88210761,Email: zjjssc@163.com

科技成果公示表

成果名称

无人机降落伞自动弹射伞仓

完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1

嘉兴安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二路988号10幢4楼

完成人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对成果的贡献

1

赵海玉

安行信息

研发负责人

2

李迎浩

安行信息

数据测试

3

金陆

安行信息

系统设计

4

李峰洋

安行信息

结构设计

评价(鉴定)委员会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专业领域

职称

1

严天宏

中国计量大学

无人机

教授

2

陈国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机 械

教授

3

胡旭东

浙江理工大学

机 电

教授

4

杨继隆

浙江工业大学

机械

教授

5

宋德玉

浙江科技学院

机械

教授

评价(鉴定、验收)意见

2022年9月29日,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组织召开了由嘉兴安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无人机降落伞自动弹射伞仓”(项目编号:2022D60SA449832)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技术工作总结、产品检测、科技查新和用户使用等报告,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鉴定意见如下:

1.提供的资料基本齐全、规范,符合鉴定要求。

2.项目研发了无人机降落伞自动弹射装置,当无人机飞行过程出现故障时,控制系统向弹射机构发出信号,触发螺栓爆炸,伞仓利用皮筋弹力及时自动释放降落伞,可避免弹射不及时导致无人机坠毁的风险;降落伞伞面采用PE材料一次成型制成,降低了降落伞的自重,提高了空抛性能。项目在伞仓自动弹射结构设计上有创新,技术处国内先进水平。

3.项目产品经深圳市华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HRC20220905008S),所测指标符合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任务和相关标准要求,经用户使用,反映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4. 企业已建立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其生产装备、检测手段能满足批量生产的要求。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产品的开发是成功的,同意通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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